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嵩政采单一-2026-2号
2、项目名称:嵩县信访局乡级接访视频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3月27日
5、评审日期:2026年4月2日
二、成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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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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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嵩县信访局乡级接访视频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 |
洛阳市洛龙区学府街与牡丹大道交叉口东北角洛阳铁塔 |
345000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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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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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嵩县信访局乡级接访视频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
嵩县信访局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维护服务 |
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
二年 |
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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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翟红峰、贾艳艳、翟智强(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发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收费标准向本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5865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纸质中标(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投标人(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嵩县信访局
地址:嵩县城关镇人民路中段11号副5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8539266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鹏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英秀街16号2号楼12层1204号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方式:13526505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