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项目中某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各方面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开标时发现,该公司被另外一家公司兼并,其资质证书已经被收回,但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都还能正常使用。请问这种情况下要怎么认定,该公司是否还具有投标资格呢?
张志军:如该企业在兼并过程中,其资质证书已被收回,则不再具备投标的法定资格条件,其投标文件应当做否决处理。
张志军: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招标师、建造师、工程师,本刊特邀专家。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