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0]N019-2号
1、招标条件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绿化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标段,标识标牌)面向国内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绿化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标段,标识标牌)
2.2、招标编号:HNZB[2020]N019-2号
2.3、项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熊耳河路南,德厚街东,众旺路西。
2.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5、本标段预算价:人民币183万元。
2.6、招标范围:标识标牌、标识物等采购清单位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标识标牌、标识物的制作安装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交货期:3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交货地点:同项目地点。
2.10、质保期:整体质保期不少于两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4、其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
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
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渠道:(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和《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查询到的与本企业存在有控股、管理关系的具体情况,承诺函格式自拟,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4、联合体要求: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2月18日至2020年02月25日17时30分
将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应写明委托人的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B6777@126.COM,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后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潜在投标人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3月19日上午9:00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纬四路13号,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418房间)。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陇海路63号
项目部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28号王鼎禧座2单元14楼西户
联系人:吕游 电 话:0371-8656 15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合涛、耿梦娟 联系电话:0371-6117 5296、138 3858 7177
电子邮箱:ZB6777@126.COM
地 址: 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304房间)
2020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