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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档案库和配电房气体灭火设施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17-12-08 10:43:03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档案库和配电房气体灭火设施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澄清如下内容。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档案库和配电房气体灭火设施改造项目

采购编号:豫财竞谈-2017-2027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概况: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包内容及技术要求。

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

预算金额:114.49万元。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工程施工地点: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院内。

计划工期:2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澄清内容:

1、本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为本项工程改造新内容(不包含原有老系统设备与管路的拆除,以及破坏性装修项目的恢复内容),不含对原有老设备与管路的拆除、恢复等项目的暂列金额45万元(费用竣工后结算时据实审核),现在原来的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上增加暂列金额45万元。本项目总报价包括图纸和清单所示内容和暂列金额部分(原来部分和本次增加部分),但暂列金额部分不得在竞争性谈判时进行优惠。

   2、本项目原有消防及控制室设备为海湾产品,要求投标设备需要与原设备能够兼容,保证投用后正常运行。

   3、对本项目如果有需要现场踏勘的要求,可以联系河南省检察院周老师,电话13503715038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姚伍

  话:0371-66788518

  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东段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先生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371-6117 5296     6117 1679

  点: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

  箱: ZB6777@126.com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7128

 

 


此公告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