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7-1529
各供应商: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就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智能校园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根据需要,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一、文件变更内容:
(1)将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信息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现变更为:“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原招标文件“第八章第四条附件一技术要求及参数:
“第2.1.1条、 第2.2条、 第2.3条、第2.4条”中“(加★部分参数必须满足要求,否则将不予以采纳)”,
现变更为:“(加★部分参数必须满足要求。)”。
(3)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8条详细评审-评分标准-B3实力与业绩”,增加备注:
“要求提供的厂商资质、证书、第三方权威报告、官网截图等证明材料需加盖厂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4)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8条详细评审-评分标准-B4组织实施及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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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
组织实施及售后服务 |
5分 |
1、有设备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得2分,否则不得分; 2、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从可靠性、先进性、成熟性、易用性、可管理、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整体评价。(0-3) |
现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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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
组织实施及售后服务 |
5分 |
1、有设备厂家针对该项目售后服务承诺并加盖原厂公章,得2分,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须提供至少满足所投标段中的质保承诺书。质保期外,供应商每再多提供一年免费服务得1分,最多得2分。 3、投标人在采购人所在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指有固定地点、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电话以及配套的服务设施,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得1分。 |
二、其他内容均不变。
三、本次变更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上同时发布。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0377-83857006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孔明北路666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艳
联系电话:18537736625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