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8-1017-CZ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的委托,就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河南地税建设项目省局机房搬迁重招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河南地税建设项目省局机房搬迁重招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8-1017-CZ
本项目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为91.82万元
工期: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金税三期第二阶段项目进度要求安排完成各阶段实施工作。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该项目属于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河南地税建设项目的子项目,按照《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河南地税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设计要求,省局数据处理中心机房(农业路东3号)的部分设备搬迁至省局地税云数据中心(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创新大道交叉口北100米联通公司中原数据基地),并做好设备的集成和应用系统的集成。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人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2016年度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印章;如截至到开标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8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纳税凭证和社保缴费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 提供政府采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五) 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运营中无任何数据泄漏事故。
三、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9月7日(北京时间),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网上,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2.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供应商)应首先完成诚信库入库登记(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河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诚信库入库登记通过后,方可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公共资源项目CA办理流程》)。
2.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9月7日(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上传和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9月17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第3开标室。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同递交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第3开标室。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3号
联系人:寇海锋 电话:0371-22359680
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958908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