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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一期)剩余工程智能化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7-25 11:44:24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编号:HNZB[2018]N28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郑州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一期)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河南省郑州市国家税务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河南省郑州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一期)剩余工程智能化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郑州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一期)剩余工程智能化

2.2、项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熊耳河路南,德厚街东,众旺路西;

2.3、项目概况:框架结构,地上15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34754.5㎡。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

2.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5、合同估算价:约3000万元人民币。

2.6、招标范围:河南省郑州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一期)除主体工程外剩余工程智能化及机房工程专业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质量检验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果正在年审,需要相关主管单位出具年审已合格,证书正在办理的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并已为其缴纳养老保险。

3.5、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0101(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竣工的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及以上并且合同金额不得低于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或类似工程的施工 (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相关资料)。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企业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企业在2015年以后成立,成立以前及当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可以不提供)。

3.7、信誉要求:

3.7.1、提供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无行贿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开具时间必须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日期之前。

3.7.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有失信情况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3、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3.9、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8月3日23时59分,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凭企业CA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进入“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栏目,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CA锁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88295/67188297;技术服务电话:0371-67188807。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zzsggzy.com/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

5.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是否有的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或异议回复。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河南省郑州市国家税务局

    址:郑州市二七区陇海路63号

项目部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28号王鼎禧座2单元14楼西户

  人:吕游                             话:0371-8656 15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阳、闫合涛       联系电话:0371-6117 1679、0371-6117 5296

  箱:ZB6777@126.COM

  址: 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304房间)

                                       日期:2018年7月25日


此公告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