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洛阳市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2号消防站正规化建设及采暖工程施工项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洛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洛阳市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2号消防站正规化建设及采暖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编号:HNZB [2018]LY036
2.2财政部门批复编号:高新政采公开-2018-44
2.3 工程地点:洛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华东路高新2号消防站院内
2.4 工程内容:办公楼1-4层室内外改造装饰施工;综合楼1-2层室内外改造装饰施工;办公楼屋面钢构框架阳光房建设装饰施工;办公楼、综合楼及庭院室内外电气布线、水路布管施工并负责验收接通市政管网;办公楼、综合楼室内外及庭院管网采暖工程施工并负责验收接通市热力管网。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 预算金额:1955492.54元
2.8 计划工期:25日历天
2.9 工程质量要求:施工方施工按国家规范验收标准,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电气布线符合市政电网接入要求及验收标准并办理相关用电费用手续。水路布管符合市政自来水接入要求及验收标准并办理相关用水费用手续。采暖设施设备管路符合市政供暖接入要求及验收同时办理供暖费用手续。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构件由施工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订购,甲方认质认价;工程材料、安装设备必须有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发票及洛阳市检测部门出据的检验合格报告书后方可使用。
2.10 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2017年6月以来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4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完整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财务报告原件,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3.5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2017年6月以来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3.6 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
3.7外省投标人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备案登记;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者,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须提供网页版查询截图。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27日,每日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4.2报名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写字楼1802室(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3 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及社保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信用查询记录。
外省建筑业企业进豫承揽业务,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并出示信息登记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并留存胶装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报名通过的投标人,均可直接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13日下午15时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洛阳市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5楼E区504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日期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及《洛阳高新区门户网站》同时发布。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洛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65389955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东方金典天汇中心写字楼1802室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379-62903131、15637968019
邮 箱:hnzfcglyfgs@163.com
监督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9-69951630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