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7]PY031号
一.招标条件
省级消防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洛阳库)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豫发改投资【2015】136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洛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伊滨区玄奘路与提驾庄街交叉口,总建筑面积4924.19㎡,占地面积50亩。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建设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2.4工程概算:约1100万元;
2.5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2.6计划工期:4个月;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8招标类别:公开招标;
2.9划分标段: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钢结构贰级资质,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且在有效期内,同时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投标报名的拟派项目经理与施工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保持一致不得更换,且有本单为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
3.3信誉要求: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公告发布期限内开具有效,查询范围(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
3.4业绩要求:企业在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建筑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500万及以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
3.5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6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4.1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月2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
4.2报名地点:郑州市纬四路13号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505室。
4.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费用:另行通知。
4.4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4.4.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4.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4.3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声明、且有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
4.4.4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公告发布期限内开具有效,查询范围(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
4.4.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胶装复印件2套,原件报名现场查验。
五.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公开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洛阳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洛阳市关林路与金城寨街交叉口向南100米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0379-6300518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371-61171979
邮箱:517201722@qq.com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