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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洛龙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道路清扫服务费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3-12 12:38:40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洛龙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委托,就洛阳市洛龙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辖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详情如下:

二、招标范围及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道路清扫服务费项目

2.2采购编号:洛龙集采【2019006HNZB[2019]LY010

2.3招标项目内容:开元大道以南含开元大道、龙门大道以西含龙门大道、南环路以北含南环路、王城大道以东(清扫保洁区域总面积2578473平方米),总投资约14259726.00元。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5服务周期:一年,续签合同起至2019年12月31日。

2.6资料来源:财政投资。

2.7预算价:14259726.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且经营范围需满足本项目要求、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已换发为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3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

3.4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9年3月13日8:30至2019年3月19日18:0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五、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本次(采购)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投标人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采购)文件。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4 2 日上午9: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一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 洛阳市会展中心A区5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洛阳市洛龙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12号

联系人:郝女士

  话:13783179745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聂女士           

联系电话:0379-62903131  15237910980   15738581741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滨河南路口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8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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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公告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