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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新校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7-03 17:39:12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委托,就其新校区食堂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一餐厅厨房设备 1批(含双炒双尾撑炒炉、大锅灶、双通工作台、四门高身雪柜等)

二餐厅厨房设备 1批(含双炒双尾撑炒炉、燃气双头煮面炉、双通工作台、四门冰柜等)

二餐厅厨房排烟系统 1批 (含油烟一体机、蒸汽罩等)

餐厅集成式出品结算系统 1套(含双屏多媒体自助结算台、集成式出品保温台等

食堂自动餐消流水线 1

具体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预算:包1:4013340元,包2:4281960元,包3:2476700元,包4:500000元,包5:640000

二、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起始时间:201773日起至201777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402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300/本,售后不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合格投标人的要求;

2、提供政府采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5、包1、包2投标人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公告之日起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以及提供企业直系下所属单位或企业同名售后服务定点机构证明(提供营业执照和房屋租赁合同);

6、包3投标人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公告之日起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在采购地的定点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提供营业执照和房屋租赁合同)

7、包5投标人应为产品生产制造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其他有关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项目名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725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725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六、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电话:0371-68271970

联系地址:郑州市管城区豫英路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秀丽    

联系电话:0371-65993511  

传真电话:0371-65993522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邮政编码:450003

开户行:广发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帐号:8898516010005452

                                                     一七年七月三日

 

 


此公告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