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咨询热线:
平台合作热线: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交易信息 > 房建市政 > 结果公告

滨河职业教育培训基地东院、西院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5-12 18:02:16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滨河职业教育培训基地东院、西院项目监理于20250512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楼16楼第五会议室进行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滨河职业教育培训基地东院、西院项目监理

1.2项目编号:YHZB-2025-05

1.3项目概况:滨河职业教育培训基地东院项目位于郑州济技术开发区十六大街与经南十四路交汇处西北,总建筑面积21835.54㎡;西院项目位于经开第十五大街以东,经南十四路以北,总建筑面积26006.53㎡

1.4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1.5服务期限:从监理人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结束

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1.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个标段

一标段:滨河职业教育培训基地东院项目监理

二标段:滨河职业教育培训基地西院项目监理

二、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

2.1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9日

2.2磋商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三、磋商信息

3.1磋商日期:2025年05月12

3.2磋商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楼16楼第五会议室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65000.00元  

项目总监:王醒丽        证书编号:00875877

服务期限:从监理人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结束。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中标候选人: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20000.00 元  

项目总监:郭云超        证书编号:00798990 

服务期限:从监理人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结束。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99000.00元  

项目总监李明辉        证书编号:00538026

服务期限:从监理人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结束。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豫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06000.00元  

项目总监:张杨        证书编号:00494599

服务期限:从监理人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结束。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中标候选人: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40000.00元  

项目总监:郭云超        证书编号:00798990 

服务期限:从监理人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结束。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中标候选人: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47500.00元  

项目总监:任辉        证书编号:00646124

服务期限:从监理人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结束。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五、发布媒体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六、联系事项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郑州经开教体文旅产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86号

联系方式:0371-65320961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河南永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三大街11号院2层6号

联系人:刘女士、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1-55002839

电子邮箱:yhzb2020@126.com

3、监督信息

监督部门:郑州经开公用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群纪检部

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 86号

联系人:巴老师

联系方式:18538292926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受理。

 

20250512


此公告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