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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烟安阳卷烟厂2020年环保在线监测装置维保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0-07-08 16:07:06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的委托,就河南中烟安阳卷烟厂2020年环保在线监测装置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安阳卷烟厂2020年环保在线监测装置维保项目;

2.项目编号:HNZYAY2020005

3.招标范围:对安阳厂一套污水处理在线监测装置;三台燃气锅炉烟气排放在线监测装置;两套制丝排潮废气排放在线监测装置实施年度维保;

4.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安阳市生态环保局要求,满足DB41/T 1171-2015《水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建设技术规范》和DB41/T 1327-2016《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控基站建设技术规范》;安环文〔201714号《安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监督全市涉气工业企业排气筒全部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紧急通知》;安环攻坚办[2017]50号《关于做好2017年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建设联网工作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840号文《严格实施氮氧化物提标治理》等文件要求。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6.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7.服务地点:安阳卷烟厂内指定地点;

二、公示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时间:20200703日上午9:30

2.评标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四楼411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评标室

3.推荐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第 1 河南聚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620000.00/年;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维护周期:每周不少于1次;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安阳市生态环保局要求,满足DB41/T 1171-2015《水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建设技术规范》和DB41/T 1327-2016《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控基站建设技术规范》;安环文〔201714号《安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监督全市涉气工业企业排气筒全部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紧急通知》;安环攻坚办[2017]50号《关于做好2017年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建设联网工作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840号文《严格实施氮氧化物提标治理》等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 河南隆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643600.00/年;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维护周期:每周不少于1次;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安阳市生态环保局要求,满足DB41/T 1171-2015《水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建设技术规范》和DB41/T 1327-2016《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控基站建设技术规范》;安环文〔201714号《安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监督全市涉气工业企业排气筒全部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紧急通知》;安环攻坚办[2017]50号《关于做好2017年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建设联网工作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840号文《严格实施氮氧化物提标治理》等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 郑州富铭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618000.00/年;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维护周期:每周不少于1次;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安阳市生态环保局要求,满足DB41/T 1171-2015《水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建设技术规范》和DB41/T 1327-2016《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控基站建设技术规范》;安环文〔201714号《安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监督全市涉气工业企业排气筒全部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紧急通知》;安环攻坚办[2017]50号《关于做好2017年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建设联网工作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840号文《严格实施氮氧化物提标治理》等文件要求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

  址:河南省安阳市烟厂路南段

联系人:王女士、张先生

  话:0372-5089003  0372-508990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304房间)

联系人:闫先生、刘先生

电话:0371-6117 5296

电子邮件:zb6777@126.com

公示时间:20200709—20200715

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200708


此公告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