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供水设施入围单位采购项目(增补入围)入围候选人公示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安阳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安阳市供水设施入围单位采购项目(增补入围)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入围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安阳市供水设施入围单位采购项目(增补入围)
1.2招标编号:WXZB2024-1771-25304
1.3建设地点:安阳市
1.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安阳市供水设施入围单位采购项目(增补入围),招标人将入围的供应商纳入安阳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货商库,由具体项目承建单位进行选取,选取后由项目承建单位与选取供应商签订合同,具体供货数量以承建单位具体订单为准,招标人不对入围期限内委托供货的数量及金额作出承诺。
1.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材料、设备用于新建高层住宅小区。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钢塑复合管。由具体项目承建单位委托材料、设备的装卸、运输、制造、保险、质量检测、验收合格移交等。
第二标段:庭院管网用闸阀、蝶阀。由具体项目承建单位委托材料、设备的装卸、运输、制造、保险、质量检测、验收合格移交等。
第三标段:超声水表(通讯方式为M-BUS通讯、LORA通讯、移动4G通讯)。由具体项目承建单位委托材料、设备的装卸、运输、制造、保险、质量检测、验收合格移交等。
第四标段:二次加压成套设备。由具体项目承建单位委托材料、设备的装卸、运输、制造、保险、质量检测、验收合格移交等。
1.7入围单位数量:
第一标段入围10家。
第二标段入围10家。
第三标段入围10家。
第四标段入围10家。
1.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供货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9质量保证期:自货到验收合格并移交后不低于24个月。
1.10安全要求:保证不因产品质量原因发生安全事故,零伤亡。
1.11入围期限:自发放入围通知书起至2026年12月31日。
1.12交货地点:由承建单位与供货商合同约定。
1.13交货期限:由承建单位与供货商合同约定。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2024年12月13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评标日期:2025年1月7日
评标地点:“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室
四、评审结果:
第一标段:
上传文件单位不满足法定人数要求,不具备开标条件
第二标段:
第一入围候选人:开维喜阀门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入围候选人:江苏花山阀门有限公司
第三入围候选人:天津市塘沽第一阀门有限公司
第四入围候选人:高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第五入围候选人:徐州宏海阀门有限公司
第六入围候选人:科品阀门集团有限公司
第七入围候选人:金博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入围候选人:郑州海世鸿阀门有限公司
第九入围候选人:渤海阀门集团有限公司
第十入围候选人:郑州郑阀机械有限公司
第三标段:
第一入围候选人:青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入围候选人:青岛海威茨仪表有限公司
第三入围候选人:宁波市精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入围候选人:宁夏隆基宁光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入围候选人: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入围候选人:湖北楚天汉仪科技有限公司
第七入围候选人:苏州东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第八入围候选人:连云港腾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第九入围候选人: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入围候选人: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标段:
第一入围候选人:浙江富水智慧水务有限公司
第二入围候选人:上海上源泵业制造有限公司
第三入围候选人:赛莱默(南京)有限公司
第四入围候选人:南方智水科技有限公司
第五入围候选人:上海晨菲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第六入围候选人:山东宏科水电设备有限公司
第七入围候选人:奥利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第八入围候选人:上海高田制泵有限公司
第九入围候选人:浙江利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第十入围候选人: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五、公示时间: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3日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安阳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阳市铁西路中段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2-3913101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16楼
联 系 人:贺献伟
电 话:15003824122 0371-65359921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入围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