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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制造中心工会宣传设计、制作、印刷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8-25 16:07:06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制造中心工会宣传设计、制作、印刷等采购项目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制造中心工会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0年制造中心工会宣传设计、制作、印刷等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HNZB[2020]N0576

2.3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具体要求详见清单。

2.6服务期限:两年,合同有效期先签订1年,合同期满前如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可续签一年。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8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和合法经营资格的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所含内容或相关内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设计、制作”等内容)。

3.2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后附)

3.3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7-2019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可自成立年度开始提供)或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3.4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结果(查询内容应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查询指南:打开“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高级检索”后按以下步骤进行查询:“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分别查询本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是否有行贿记录】;

3.5 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不存“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企业查询指南:信用中国-进入首页-信用服务-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查询】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打印的2019年企业年报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提供在“天眼查”中打印的企业架构图并加盖公章)

根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的通知》要求,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期限内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均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7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00825日到至2020090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在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304房间(郑州市纬四路13号院)。

4.3持下列资料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负责、参加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资料(包括资格条件中信息查询和承诺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按以上次序整理装订成册,并加设封面,封面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本项目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邮箱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招标人有权随时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企业实际情况的相符性,投标人应于配合;招标文件300/标段,售后不退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同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0918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508会议室(郑州市纬四路13号院)。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和《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内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制造中心工会委员会

  址:河南省郑州市经开区第三大街9

联系人:郭先生

  话:03718551898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304房间)

联系人:闫先生

电话:03716117 1679

电子邮件:zb6777@126.com

日 期2020 0825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工会委员会

我单位在此承诺:我单位为符合贵厂招标公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我们没有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我单位承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招标人可对所有资料进行核实,如若发现我单位提供资料与事实不符,我单位愿意接收招标人任何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等。

我单位承诺,与我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参与该项目投标;否则我单位愿意接收招标人任何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等。
    
我单位承诺,不串通投标,如发现我单位串通投标,我单位愿意接收招标人任何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等。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单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单位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单位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如本单位虚假承诺,招标人对收取的投标保证金有权不予退还,同时本单位将向招标人的以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赔偿:

1.造成招标人重新发标的损失;

2.造成招标人被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经济损失;

3.造成招标人被其他投标人诉讼、仲裁、投诉造成的全部损失。

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此公告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