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卫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建、改建网点安防监控系统设备供应商、设施建设集成商入围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卫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集成商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卫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建、改建网点安防监控系统设备供应商、设施建设集成商入围项目;
2.2项目编号:HNZB[2019]N439号
2.3招标范围:卫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建、改建网点安防监控系统设备供应商、设施建设集成商入围项目选择合格投标人入库备案。
2.4入围年限:一年
2.5采购说明:在入围有效期内,如入围设备供应商的产品进行更新,更新产品的技术配置指标及性能不得低于入围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优惠幅度不得低于入围承诺),且须经过采购人的最终认可。
采购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设备供应商及集成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
入围设备供应商确定后,入围供应商可通过直销或指定分销商的方式进行销售,产品单价均按照入围设备供应商中标产品单价执行,并对其入围产品提供原厂保修和服务。入围设备供应商或指定分销商不能拒绝采购人的供货订单,否则取消该设备供应商的入围资格。
入围集成商确定后,采购人有权在入围集成商中可自主选择任一集成商施工,集成单价均按照入围集成商中标单价执行,并对集成项目提供入围服务承诺和质保,入围集成商不能拒绝任何采购人的要求,否则取消该集成商的入围资格。
入围有效期内,在实际采购合同签订之前如入围设备供应商及集成商在采购人所在地地级市范围内,向其他单位(人)提供的同类同质产品或服务价格低于本次最终入围价格的,入围设备供应商及集成商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单价或服务价格均应按照其向其他单位(人)提供的同类同质产品或服务价格最低价格执行,否则取消该设备供应商、集成商的入围资格。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安防监控系统设备供应商;
二标段:安防设施建设集成商;
入围家数:一标段:1家,二标段:2家。
货物质保期:免费质保、维修三年。
2.6供货期:接招标人通知后,按招标人要求时间交货。
建设地点:卫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所辖营业网点。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安防监控系统设备供应商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投标人需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投标人须具有安防建设产品使用案例,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与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总行或省级分行等金融系统直接合作的案例且符合公安部GA38-2015、GA745--2017标准的要求;
3. 投标人所投产品符合公安部GA38-2015、GA745--2017标准的要求、所投型号必须有公安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的检测报告,需要有原产地标识型号且能在官网上可查询到记录,达不到以上标准的,招标人拒绝所有该产品。
4.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6年、2017年、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近三个月(2019年6月、7月、8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近三个月(2019年6月、7月、8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提供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6. 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厂家直接投标,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和本地维保能力,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7.其他要求:
(1)出具承诺书,承诺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的经营中未出现严重违约、产品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格式自拟);
(2)出具承诺书,卫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格式自拟);
(3)投标人在质保期内无偿提供更换产品、软件扩容、升级、调试、培训及相关行业的标准服务。
(4)投标人负责所投产品与招标人现有软件必须无缝对接,所产生的费用投标人自理,确保正常使用,并经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验收合格
(5)入围设备供应商确定后,入围供应商可通过直销或指定分销商的方式进行销售,产品单价均按照入围设备供应商中标产品单价执行,并对其入围产品提供原厂保修和服务。入围设备供应商或指定分销商不能拒绝采购人的供货订单,否则取消该设备供应商的入围资格。
入围有效期内,在实际采购合同签订之前如入围设备供应商在采购人所在地地级市范围内,向其他单位(人)提供的同类同质产品或服务价格低于本次最终入围价格的,入围设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单价或服务价格均应按照其向其他单位(人)提供的同类同质产品或服务价格最低价格执行,否则取消该设备供应商的入围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投标人只能对同一标段进行报名。
二标段:安防设施建设集成商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
2.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壹级资质或公安机关颁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一级》。
3. 投标人须具有2017年1月1日以来按照河南省农信联社要求与河南省辖市农信办、农商银行智能安防系统建设合作案例或与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省分行等金融系统直接合作案例(需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和有关合同,合同包含产品型号明细及价格),与国有银行合作案例要符合公安部GA38-2015、GA745--2017标准的要求;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2019年6月、7月、8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近三个月(2019年6月、7月、8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6. 投标人应提供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7. 其他要求:
(1)出具承诺书,承诺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的经营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格式自拟);
(2)投标人在质保期内无偿提供维修、软件扩容、升级、调试、培训及相关行业的标准服务;
(3)投标人负责所投产品与招标人现有软件必须无缝对接,所产生的费用投标人自理,确保正常使用,并经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验收合格
(4)入围集成商确定后,采购人有权在入围集成商中可自主选择任一集成商施工,集成单价均按照入围集成商中标单价执行,并对集成项目提供入围服务承诺和质保,入围集成商不能拒绝采购人的要求,否则取消该集成商的入围资格。
入围有效期内,在实际采购合同签订之前如入围集成商在采购人所在地地级市范围内,向其他单位(人)提供的同类同质产品或服务价格低于本次最终入围价格的,入围集成商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单价或服务价格均应按照其向其他单位(人)提供的同类同质产品或服务价格最低价格执行,否则取消该集成商的入围资格。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9年8月30日至2019年9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 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
4.2报名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纬四路13号)三楼304室,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
4.3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下列资料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
4.3.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3.2企业营业执照;
4.3.3业绩证明材料;
4.3.4“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页;
4.3.5其他要求的相关承诺书(留原件);
4.3.6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如企业简介及其他能反映企业实力的相关资料等)。
备注:(1)、上述4.3.1~4.3.6款报名资料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9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纬四路13号)四楼418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卫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 系 人:原先生、柴先生
联系电话:0373—449069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0371-6117 5296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