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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5-22 11:44:24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编号:HNZB[2018]N183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新乡市

一、招标条件

新乡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万元,招标人为新乡市首创环境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新乡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安工程规模预计3.06亿元。项目位于新乡市延津县,计划工期20个月。本项目建设规模为1500t/d。本期工程配置2台750t/d炉排炉式垃圾焚烧炉和1台3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净化系统采用带SNCR的“机械旋转喷雾干燥吸收塔+干粉喷射+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工艺,设备运行时间不少于8000h/a。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

本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电力接入工程,取水工程,基坑开挖,桩基工程,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风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幕墙,标识,绿色建筑,电梯工程,外环境景观(包含展示区的园林绿化),道路工程,边坡工程,室外配套工程以及机电安装工程的设备施工、调试、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并投入生产、完成消缺并移交及保修等工程的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此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必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必须是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其职称为中级及中级以上,具有5年以上热力发电或生物质发电项目(含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管理从业经验。(需提供注册建造师、职称及从业经历证明文件)。

4)本工程配置除总监之外的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人员最低标准为:建筑结构专业2人、汽机专业1人、锅炉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热控专业1人、焊接专业1人、安全专业1人、资料员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是中级(含)以上职称(需提供人员名单及职称证明文件)。

5)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须提供至少3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监理业绩(需提供监理业绩合同复印件)。

6)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负责监理的工程项目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等问题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7)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区级及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注: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开具证明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

8)信用查询要求: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8年5月23日起至2018年5月29日每天(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302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本,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12日上午10:00

递交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大厅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6月12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大厅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七、其他

1.建设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产业聚集区北区经十七路西侧

2.监理服务期:从监理人收到“进场通知书”或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开工动员会”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止,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3.监理目标:

①投资控制目标:以不超过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基本目标。严格控制预算外费用的支出,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确保业主制定的投资控制目标得以实现。

②进度控制目标:以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工期为基本控制目标,并根据业主的合理要求进行必要调整,确保本工程按期或提前完成。

③质量控制目标:合格,并创国家优质工程奖。

④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控制目标:

安全控制目标:无重大的安全责任事故,施工期间杜绝人身死亡事故、重伤、群伤事故,轻伤率不超过3‰。杜绝重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坍塌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其他重大职业卫生伤害事故、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传染病事故的发生。

文明施工控制目标:设施标准、行为规范、施工有序、环境整洁,达到省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标准。

环保目标: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施工期间生活、建筑垃圾集中存放、妥善处理,废水实现达标排放,争取零排放,设备噪声达到国家标准。

4.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书、5年以上热力发电或生物质发电项目(含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管理从业经历证明文件;

6)人员配置名单及职称证明

7)投标单位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3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监理业绩合同;

8)投标人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负责监理的工程项目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等问题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格式自拟);

9)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上述资料留存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均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次序整理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加设封面,封面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被授权委托人的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邮箱并加盖公章。

如需邮寄购买,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开票信息及邮寄地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国资委。

九、联系方式

  人:新乡市首创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商会大厦A座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 1771987119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人:冯先生  徐女士

 话:0371-65993522

电子邮件:499822984@qq.com942201518@qq.com


此公告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