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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G107郑州境(S312至S225段)快速化改建工程合作单位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1-03 12:06:50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新G107郑州境(S312至S225段)快速化改建工程合作单位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郑州路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满足条件的投资建设合作单位(以下称“投标人”)共同参与新G107郑州境(S312至S225段)快速化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投资人招标的投标。招标人为郑州路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G107郑州境(S312至S225段)快速化改建工程项目起于S312与新G107交叉处,终点止于S225(即炎黄大道/南海大道),路线全长约53公里。其中快速化改建段约44.4公里,新建地面段约8.6公里。全线采用一级公路兼具城市道路功能、双向八车道技术标准。以上项目概况仅供参考,以最终实际批复为准

2.2 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G107郑州境(S312至S225段)快速化改建工程项目投资人招标的投标联合体成员合作单位。

投标人中标后,应与招标人签署《合作协议》,并共同与招标人已确定的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以下称:“联合体成员”)按照投资人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共同组成联合体对本项目投资人招标进行投标。

联合体在本项目投资人招标中标后,联合体成员与投资人招标的招标人上级市(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签订《投资协议》;联合体应按规定出资组建负责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的项目公司,取得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的特许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最终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联合体成员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签订完成本项目的《出资协议》、《项目公司章程》

本次招标的中标人按《合作协议》的约定,出具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同时按照投资人招标文件及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在符合相应规定的资质及业绩要求的前提下,本次招标的中标人(作为承包人)与项目公司(作为发包人)签署合同,依法承担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表1-1《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栏所列工程范围内相应工程的施工工作。上述工程内容以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协议书格式及合同条款》的相关条款为准。

2.2.2 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划分为4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表1-1),其中XG107TJ-1标段合作单位已确定,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本次合作单位招标范围为XG107TJ-2标段、XG107TJ-3标段和XG107TJ-4标段

表1-1 标段划分

标段号

桩号

里程(km)

主要工程内容

工期

XG107TJ-1

起点至11Km

约11

路基、路面、高架桥、大桥、中桥、互通立交等。

暂定36个月,以最终批复为准。

XG107TJ-2

11Km至24Km

约13

路基、路面、高架桥、大桥、中桥、小桥、互通立交、上跨陇海铁路等。

XG107TJ-3

24Km至34Km

约10

路基、路面、高架桥、大桥、中桥、互通立交等。

XG107TJ-4

34Km至46Km

约12

路基、路面、高架桥、大桥、中桥、小桥、互通立交等。

注:1.投资建设项目建设期股权出资比例设置为招标人占51%,中标人及招标人已确定的其他合作单位合计占49%,各方按股权比例出资项目资本金。

2.以上标段划分中的里程及工期为预估,最终桩号、里程、主要工程内容及工期根据批复的初步设计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为:满足招标公告附件1相应标段的资质、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信誉、业绩和主要人员等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XG107TJ-2标段、XG107TJ-3标段和XG107TJ-4标段中的任意2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3.5其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登记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登录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新平台3.0注册入口”(http://aeps.sunbidding.com:8989/pages/register/register.html)完成企业账号注册,老用户无需重复注册。投标单位凭企业账号登录系统(http://aeps.sunbidding.com:8989/),点击项目信息——项目报名中——参与投标——网上报名(点击右上侧的“投标人登记”)完成投标登记,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应投标登记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获取文件时间:2022年113日至2022年1128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2获取文件方式 :

凭企业账号登录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aeps.sunbidding.com:8989/),点击参与的项目——参与投标——标书费用缴纳(勾选支付标段后点击“支付”/“合并支付”,在线扫码支付)——招标文件下载(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客服电话:0371-86581171。

注: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下载EPS格式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文件下载时间截止后交易平台不再支持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3尚未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单位,请登录“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aeps.sunbidding.com:8989/pages/register/register.html)完成企业账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请携带CA数字证书办理资料到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汇处西南角绿地中心双子塔北塔16楼办理。

(2)线上办理:请将CA数字证书办理电子资料发送至客服QQ,由客服人员指导办理。“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

客服QQ:2996146486、1327096509

客服电话:0371-86581171、13674905985(8:00-21:30)

CA办理电话:0371-86581173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创业路绿地中心北塔16楼

注:CA数字证书线上办理需邮寄,请投标人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把握邮寄时间,以免影响投标活动。(CA数字证书办理资料http://www.sunbidding.com/znfwzn/14483.jhtml)。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的截止时间):2022年11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室。

5.3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www.sunbidding.com),投标人无需到“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登录系统进入文件上传界面,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等;

5.4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登陆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新平台3.0登录入口” (http://aeps.sunbidding.com:8989/login.html)进入系统:我的项目——参与投标——网上投标,按要求分别上传加密的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电子投标文件(.enc格式) 到平台系统。上传时,系统提示 “上传成功”的方认定为电子投标文件投递成功。请投标人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确保其完整、正确。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系统将自动拒绝。本项目评标以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路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55号1号楼13层

联 系 人:冯松锴

电    话:0371-56176556

 

招标代理: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9号新芒果大厦26层

联 系 人:高国权、朱继平、李伟、郭海洋

电    话:0371-86050027、0371-86050020

电子邮箱:zzgcpm04@126.com

2022113

 

附件1

附件1-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质要求

XG107TJ-2

XG107TJ-3

XG107TJ-4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件1-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状况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状况要求

XG107TJ-2

XG107TJ-3

XG107TJ-4

1、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2021年末总资产5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2021年末净资产达1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2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5%,2019年、2020年、2021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年平均营业额5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3、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附件1-3  资格审查条件(投融资能力最低要求)

标段

投融资能力要求

XG107TJ-2

XG107TJ-3

XG107TJ-4

具有不低于5亿元的投融资能力。

 

附件1-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XG107TJ-2

XG107TJ-3

XG107TJ-4

1、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的公路建设市场;

2、在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或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未被列为D级;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附件1-5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XG107TJ-2

XG107TJ-3

XG107TJ-4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不少于15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的土建工程(至少包括路基或桥梁工程)施工业绩。

注:1.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3.施工业绩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

4.施工业绩认定时间以网页截图材料中显示的交工日期为准。

 

附件1-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人  员

数量

主要人员要求

XG107TJ-2

XG107TJ-3

XG107TJ-4

项目经理

1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投标人处注册),具有有效的公路行业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投标人处登记)。

项目总工

1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公路行业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投标人处登记)。

注:1.应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2.人员业绩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如有)

3.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到岗承诺函。

4.人员业绩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如有)

5.人员业绩认定时间以截图中显示的交工日期为准。(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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