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土地增值税及其它税(费)种审核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土地增值税及其它税(费)种审核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商示财采(2019)175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土地增值税及其它税(费)种审核服务项目,中标单位:6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质量:符合采购人要求并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计费依据(单户实际入库税费款) |
计费比例 |
100万及以下的部分 |
4% |
100万以上至200万的部分 |
3% |
200万以上至300万的部分 |
2% |
300万以上至500万的部分 |
1.5% |
500万以上至1000万的部分 |
1% |
1000万以上的部分 |
0.5% |
最低收费标准(单户、单次) |
20000元/次 |
最高收费标准(单户、单次) |
200000元/次 |
(六)服务周期:三年;
(七)成果交付期:单户审核时限30个工作日;
(八)服务地点:商丘市
(九)分包:不允许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中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日期: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
(二) 具有可承担本项目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或其他组织、个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税务师资格 ;
(三)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招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法;
(二)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9月6日至2019年09月12日,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在网上报名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请登录“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sunbidding.com进行企业账号注册,并在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汇处西南角绿地中心双子塔北塔16楼(“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sunbidding.com网站-办事指南-《CA办理流程》)。
注:(“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客服电话:0371-86581171; QQ:3071084695)
(三)招标文件费用:免工本费;
(四)请投标企业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的新的答疑澄清文件等。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6日09时30分。
(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 CA 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三)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汇处西南角绿地中心双子塔北塔16楼会议室。
(四) 本项目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U 盘、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六、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阳光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
地址:商丘市梁园区长江路与豫苑路交叉口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0-3589385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绿地中心北塔16楼
联系人:乔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359921/65528298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