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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中心医院平板电脑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3-21 17:07:42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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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洛阳市中心医院平板电脑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7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32915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编号:HNWXLY(2024)0314

2. 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平板电脑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 预算金额:360000.00

最高限价:360000.00

5.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一家供应商为我院提供平板电脑配送及售后的全流程服务,平板电脑(wifi版)数量为110台、平板电脑(Wifi、全网通支持4G/5G、物联网卡)数量为40台、流量卡(15G/月)数量为40张;具体技术需求详见谈判文件;

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5)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6)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

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相关的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3. 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谈判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4321日至2024326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707

3. 方式: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谈判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4. 售价:500/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时间:20243291500(北京时间)

2.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第一会议室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43291500(北京时间)

2.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楼第一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是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人:洛阳市中心医院

   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288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963892229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07

人:张艳艳、郭琼

联系方式:0379-80866707

监管部门:洛阳市中心医院纪委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892020


此公告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