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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胸科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004)竞争性磋商公告报名延长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4-10 17:16:17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编号:WX2019-0215-QT119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胸科医院委托,就河南省胸科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004)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河南省胸科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004)

1.2 采购编号:WX2019-0215-QT119 

二、本次采购范围及内容:

2.1.采购内容:

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万元)

资金来源

心内电生理刺激仪

1

9.8

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之日前;

3.3 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时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3.4 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时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书;

3.5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时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3.6 如投标产品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需提供注册证及附表的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或国内一级代理商公章,如无医疗器械注册证则提供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7 同一品牌的设备只接受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8 本次采购亦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谈判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

五、磋商报名信息

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19年411-2019年415每天08:30-12:00,14: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汇处西南角绿地中心北塔16楼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时各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及营业执照原件,留存复印件。

3、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

4、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4169:00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河南省胸科医院(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号)胸外科大楼2楼大会议室

、磋商有关信息:

磋商时间:2019年4169:00

磋商地点:河南省胸科医院(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号)胸外科大楼2楼大会议室

、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省胸科医院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662930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28295、65528292

联系地址:郑州市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郑东绿地中心北塔16楼

邮政编码:450000   

、公告媒体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媒介上发布。

 


此公告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