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咨询热线:
平台合作热线: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交易信息 > 企业采购 > 采购公告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金水升龙广场商铺出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09 16:45:54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金水升龙广场商铺出租公告

 

项目名称: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金水升龙广场商铺出租

公告开始日期:2024410日

公告截止日期:2024420日

资产出租方式 :整体出租

起拍价:1475280元/年

一、招租方信息

招租方名称: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

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86660417、0371-60386152

意向承租方请联系招租方获取商铺详细信息及现场查看商铺。

看样联系人: 杨老师 18638128066

二、商铺基本信息

商铺地址:郑州金水路305号裙房1层B1007号、B1008 号,二层 B1007-1号、 B1008-1 号

商铺面积:750.1平方米

所在层数:1、2层

房屋总层数:3层

商铺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租金评估价值: 1639200元/年

评估机构:河南兴茂房地产评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豫郑兴茂评字[2023]040076 号

评估基准日:2023-04-23

核准(备案)机构:河南省财政厅(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07-05

核准(备案)号 :2023035

三、招租条件

租赁期限:

1)本次出租期限为3年,免租期1个月(含装修期)。

2)出租方按出租房屋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结构、面积)出租,不包括出租房屋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以及依附于房屋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状况物品。

3)意向承租方报名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

4)出租标的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存在误差,如确有误差,租金不作调整。

5)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以首年租金为基础,支付2个月的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

6)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

四、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现场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现场二次报价

价款支付方式: 按年分期支付

支付要求: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年租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工作日内支付,后续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承租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租金。

承租方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保证金金额:1300000元;保证金将在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并缴纳首年租金之后五个工作日之内无息退还。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承租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款。

处置方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有意竞买者,须在公告期内提交竞买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五、注意事项

承租方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从事物业方所禁止的业态经营。承租方需按时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此公告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