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7]N403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委托,现就公务用车维修服务定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修理企业提供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公务用车维修服务定点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采购项目为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公务用车维修服务定点项目,择优选择维修企业完成相关服务工作。
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5日(工作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四楼402房间。)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7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址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
2、具有经郑州市机动车修配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类、二类汽车修理资格的维修企业或经济实体;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全文复印件;
4、提供2017年以来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设备生产能力,在郑州市内拥有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及相关执业人员;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有关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全文复印件、2017年以来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招标编号和项目名称),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身份证。
上述所有证明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月16日上午9:00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第一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供应商必须派专人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1月16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第一会议室(郑州市纬四路13号)。
七、本次招标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1-65884731
联系地址:郑州市索凌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传真)电话:0371-65950225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邮政编码:450003
开户行:广发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帐号:8898516010005452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