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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许昌厂保安服务、安防系统维保、防尘防爆专业评估、防雷检测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采购项目(五标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三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8-31 16:07:06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许昌厂防尘防爆专业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五标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重新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需求

2.1 项目名称:2020年许昌厂保安服务、安防系统维保、防尘防爆专业评估、防雷检测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采购项目(五标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三次)。

2.2 项目地点: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五标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一个标段重招。

2.4 服务期限为:

五标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检测完毕,15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2.5招标范围:

五标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作业场所内的粉尘(烟草尘、其他粉尘);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微波、工频电磁场、照度;化学因素: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硫化氢、氯化氢、臭氧、氢氧化钠、盐酸等因素(具体危害因素以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为主),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评价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税务局官方网站上查询的一般纳税人资格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或202011日以来开具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应包含烟草加工制造业等)。

【提供投标人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投标人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具声明函,声明函内容必须包含以上具体要求,格式自拟,需加盖单位公章】

2.4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必须包含以上具体要求,格式自拟,需加盖单位公章】

3.5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查询指南:信用中国-进入首页-信用服务-对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进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查找;请各投标人提前查询,将查询截图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6无行贿查询:根据人民检察院《关于停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存在有行贿受贿行为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查询渠道: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贿赂罪,然后分别在全文检索中输入单位的名称进行检索;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受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受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批露,请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受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请各投标人提前查询,将查询截图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7关系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查询与本企业存在有控股、管理关系的具体情况或投标人出具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将查询截图和承诺函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8其它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向的单位,可于202091日至202097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4.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304房间)现场领取;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项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2项的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证明资料;

(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33.43.5项的“书面声明”、“书面承诺”、“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5)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6项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网站查询结果;

(6)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7项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和投标人出具的承诺函

(7)招标公告附件中的书面声明

注: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时携带原件,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4.4招标文件费用:300/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5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929日上午1000,地点为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316会议室(郑州市纬四路133316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与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河南中烟许昌卷烟厂内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联 系 人:李先生

    点:许昌市建安区明礼街1

联系电话:0374-335159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纬四路13

联系人:闫老师     

  话:0371-6117 5296

 

 

 


 

附件:

 

书面声明(格式)

 

致: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我单位自201711日以来无重大责任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及不良反映,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声明内容不符,我公司将无条件的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此公告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