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咨询热线:
平台合作热线: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交易信息 > 企业采购 > 采购公告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话务员劳务派遣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3-21 11:44:24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编号:2018-01-20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就12315投诉举报中心话务员劳务派遣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话务员劳务派遣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1、服务内容:2018年度热线话务员16名劳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预算金额:82万元人民币;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凭据(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缴纳凭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截止到报名前的信用查询截图复印件【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1.6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许可证,有能力提供本次服务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1.8 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服务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报名时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许可证(以上资料提供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2018年3月22日起至2018年3 月28日(法定工作时间)

出售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307房间

    3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4 月13日上午9 :00(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厅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4 月13日上午9 :00(北京时间)

届时请参加供应商出席开标仪式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址:郑州市大学北路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0807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人:司女士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联系电话:0371-65942911

八、本项目磋商公告在《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1日


此公告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