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澄清内容如下:
1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3.2.1安装专项增值税率9%,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42号文规定电梯安装可按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征收计税方法计税,税率为3%。建议安装税率改为3%。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 招标文件中第五章20.4电梯楼层门框安装完成后和混凝土洞口之间的缝隙封堵,由供货方负责。电梯供货单位无土建施工资质,此项建议由有资质的土建施工单位完成。
答:此项缝隙封堵,由土建施工单位完成。
二、原招标文件调整内容如下: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2020年12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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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