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NZB[2016]N278号CZ
一、招标条件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就泡沫消防车灭火剂采购重招项目公开招标。因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人数不足法定人数,现发布延期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共分个1包;
包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 |
A |
进口A类泡沫灭火剂 |
吨 |
10 |
60万元 |
2、供货地点: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3、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
3.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等证照齐全;
3.3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厂家或者总代出具的专项授权委托书;
3.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符合NFPA或UL等同类标准的相关其他国家级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检验报告;
3.5投标人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报名;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 3月8日至2017年3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郑州市纬四路13号院3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的费用: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应提交的资料:
投标人需提供:1)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最新财务状况报告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所代理产品制造厂家或总代专项授权委托书;5)所代理产品符合NFPA或UL等同类标准的相关其他国家级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检验报告复印件;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以上相关代理商资料验原件,留加盖代理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厂家资料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留一套。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递交地点:郑州市纬四路13号四楼开标大厅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 郑州市纬四路13号四楼开标大厅;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网》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1-68581058
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0371-65950225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邮政编码:450003
开户行:广发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帐号:8898516010005452
二〇一七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