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商工程[2017]42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商丘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商丘市文化路(平原路-睢阳大道)道路改建工程施工与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中有关第二标段税金做出以下澄清: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商丘市文化路(平原路-睢阳大道)道路改建工程施工与监理
1.2招标编号:商工程[2017]42号
1.3项目编号:HNZB[2017]SQ002号
1.4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7年7月05日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二、澄清内容:
2.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项招标控制价与工程量清单中关于第二标段税金描述见下表:
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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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标段:36200617.51元,安全文明施工费958052.99元、规费852749.78元、暂列金1840000元、税金33587448.58元。 |
2.2现更正第二标段税金为:税金3587448.58元。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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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12日